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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促进法解读,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版

admin 素质提升 2024-07-05 24浏览 0

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认定标准

1、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2、我们所说的“小微企业”,是根据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企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的规模为划分依据,把不同行业企业划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四类,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根据工信部相关文件:企业中小微划分标准以行业分类。(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

4、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按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各行业划型标准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5、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划型标准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6、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且从业人员20人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批发业。

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中小企业有什么好处呢?

1、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第十二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优惠利率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2、第四条 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行业规范,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严格落实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有关信息。

3、政府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有:(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二)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三)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四)为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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