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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心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心得体会

admin 感悟评价 2024-06-14 19浏览 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3、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注意哪些细节

法律主观:劳动仲裁准备证据需要注意的事项 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

劳动仲裁私了注意事项:不要轻易私了。劳动仲裁是法定程序,通过仲裁机构的中立性和公正性,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如果私了,可能会导致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甚至会降低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不要接受不合理的私了条件。

劳动仲裁开庭的注意事项:提前确定案情争议的焦点;对对方提供的证据有疑问的,及时质证答辩;如果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回避;有意愿调解的,提前准备好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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